索 引 号 | 000014348/2022-01548 | 主题分类 | 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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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 文 号 | 内节庆组字〔2022〕1号 |
成文日期 | 2022-01-05 |
- 索 引 号000014348/2022-01548
- 主题分类文化
- 发布机构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 文 号内节庆组字〔2022〕1号
- 成文日期2022-01-05
关于报送节庆庆典活动2021年工作总结和2022年举办计划的通知 部门文件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pg电子游戏官网入口
2021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和自治区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暨节庆论坛展会活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自治区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自治区规范节庆庆典工作专项组(设在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以下简称自治区专项组)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按照量化管理、从严审批工作要求,不断规范全区节庆、庆典活动管理,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根据中央、自治区关于规范节庆庆典活动管理工作要求,现就报送2021年节庆、庆典活动工作总结和2022年节庆、庆典活动举办计划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2021年节庆、庆典活动工作总结
经自治区专项组审核并报自治区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列入2021年度自治区举办计划的节庆活动共计18项,其中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文化和旅游厅4项,各盟市和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各1项;列入2021年度自治区举办计划的庆典活动共计4项,其中自治区教育厅2项,呼和浩特市、呼伦贝尔市各1项。截止2021年12月31日,自治区专项组全年报国家批复庆典活动1项,经自治区党委或政府审定批复节庆活动9项、庆典活动2项。
请各盟市和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以及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全面梳理2021年节庆庆典活动报审报批、领导出席、经费使用、开展成效等情况,分析节庆、庆典活动发展存在的问题不足,提出下一步工作思路和计划,形成书面报告报自治区规范节庆庆典工作专项组。其他自治区各委、办、厅、局也要结合工作实际,对本部门本单位年度节庆、庆典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形成书面报告报自治区规范节庆庆典工作专项组。
二、关于2022年节庆、庆典活动举办计划
各地区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规范节庆、庆典活动工作要求,组织举办的节庆、庆典活动要按规定全部报自治区节庆庆典工作专项组列入年度举办计划后,由牵头举办厅局或活动所在盟市党委、政府(行署)按归口分头报自治区党委、政府审批。未列入年度举办计划的,原则上不予审批。未经批准,严禁举办。
(一)节庆活动计划
严格落实从严控制、量化管理工作要求,从严控制2022年节庆活动举办数量,各盟市和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全年举办节庆活动不超过1项,自治区有关委、办、厅、局举办节庆活动数量酌情统筹确定。2022年全区年度节庆活动举办数量原则上不超过上一年度。节庆活动举办计划填报要求见附件表1。
(二)庆典活动计划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2022年拟举办的庆典活动,要全部按要求列入年度计划。各盟市和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举办的节庆、庆典活动,由所在盟市党委、政府(行署)报送;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及所属企事业单位举办的节庆、庆典活动,由主管厅局报送。庆典活动举办计划填报要求见附件2。
三、相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规范节庆、庆典活动管理,既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整治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工作的重要任务。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入做好各项规范工作,切实把规范节庆、庆典活动的过程变为服务群众、为民谋利的过程。
(二)加强组织领导。按规定报送节庆、庆典活动年度工作总结和下一年度举办计划,是进一步规范节庆、庆典活动管理,促进节庆、庆典活动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和各级节庆庆典活动工作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规范节庆、庆典活动管理的有关规定,认真组织上报工作总结和举办计划,不断提高节庆、庆典活动质量和效益。
(三)强化工作落实。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落实主管主办责任,切实规范节庆、庆典活动管理,务于2022年1月25日前,将2021年节庆、庆典活动工作总结和2022年节庆、庆典活动举办计划(填报附件1、附件2)报自治区规范节庆庆典工作专项组。
附件:
1.2022年全区举办节庆活动统计表
2.2022年全区举办庆典活动统计表
内蒙古自治区规范节庆庆典工作专项组
2022年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