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8/2022-01353 | 主题分类 | 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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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 文 号 | 内文旅办字〔2022〕117 号 |
成文日期 | 2022-04-14 |
- 索 引 号000014348/2022-01353
- 主题分类文化
- 发布机构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 文 号内文旅办字〔2022〕117 号
- 成文日期2022-04-14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台账》的通知 部门文件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pg电子游戏官网入口
自治区文物局,厅机关各相关处室:
2022年2月1日,自治区政府印发了《自治区以更优营商环境服务市场主体行动主体行动方案》(内政发〔2022〕4号,简称“3.0方案”)。2月7日,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大会明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全面对照优化营商环境3.0版提出的181条政策举措,主动领任务、领责任,跟进制定任务落实清单,压实责任,确保各项任务落实无死角、无盲区。根据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请做好〈自治区以更优营商环境服务市场主体行动主体行动方案〉落实工作的通知》(内发改民营字〔2022〕174号)要求,我厅将“3.0方案”任务梳理分解形成《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台账》(详见附件),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积极配合台账调度,按时上报任务完成进展。
请文物局、厅机关各相关处室落实专人负责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于每月25日前按照附件填报任务进展情况,对存在的难点问题和下一步工作举措一并报送。已落实完成的任务,请在报送台账中注明,并提供佐证材料,由政策法规处汇总后报送至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员会,经自治区政府同意后销号。请文物局、各相关处室高度重视台账调度工作,自治区现已建立台账专报和通报制度,对任务落实情况市场主体满意度低、投诉多的部门和地区,连续两个季度排名靠后的,进行通报约谈;连续三个季度排名靠后的,报组织部门和纪委监委。
二、深入研究各项任务,尽快推进实施取得成效。
请文物局、各相关处室要深入研究台账各项任务,提出切实可行的具体举措,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全面铺开、强力推进,逐项对账销号,严格按照计划时间完成各项任务。对单一事项,最迟2022年上半年落实完成;对涉及相关政策调整、系统平台优化的,最迟2022年底前落实完成;对涉及多行业领域的复杂事项,最迟2023年落实完成,确保各项攻坚任务尽快落地落实,取得实效。
三、主动公开任务台账,全程接受社会评议监督。
优化营商环境需要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我厅要在门户网站设置专栏和联系电话,按季度公示本部门承担各项任务的落实进度,主动接受社会评议和监督。
四、认真履行处室责任,共同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
各牵头处室要认真履行牵头责任,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认真推进工作落到实处;各配合处室要支持配合牵头处室的工作,主动向牵头处室汇报工作进展情况,拿出实质性举措,共同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各相关处室要及时对各自领域的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提出修改建议意见,如需制定、修改或废止相关政策,请按照相关程序报请厅党组会审议。对制定出台的优化营商环境领域的配套政策措施,以及本地区、本行业优化营商环境典型经验、成功案例、创新做法和下一步好的思路意见,请及时报送反馈。
附件:《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台账》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4月14日

